南阳市书院小学转发宛城区教育体育局《关于预防溺水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》
来源: | 作者:书院小学 | 发布时间: 2022-04-27 | 91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尊敬的家长朋友:

  溺水是造成未成年人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。春季以后,天气转暖,溺水事故高发,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,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,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,特别是加强放学后、周末、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监管,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,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,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,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,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。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“六不”:不私自下水游泳;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;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。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,要智慧救援,立即寻求成年人帮助或拨打110求助。

 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、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,希望家长朋友们对孩子外出要切实做到“知去向、知同伴、知内容、知归时”,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共同为保障孩子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。

   祝您阖家幸福,万事如意!

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南阳市宛城区教育体育局





      一、家长务必要牢记溺水要点



1、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:中午、下午离校后、双休日、节假日。

2、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: 在水边玩耍,下水摸鱼,捡落入水中的物品;孩子擅自下河玩水;三五成群结伴游泳。

3、“四知道”:知去向、知同伴、知内容、知归时。



      二、家长必须给孩子立规矩


1、放学后及时回家;不在溪边、池塘边、水库、河边等水边逗留玩耍;

2、不到池塘、河边洗手、捡物品等,即不管如何远离水边;

3、要游泳必须有大人作陪,而且大人必须要会游泳;

4、遇到同伴溺水,未成年人严禁下水及手拉手施救,要及时呼救并拨打110;

5、不私自下水游泳;

6、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;

7、不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;

8、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;

9、去游泳不管会不会游泳,一定要带救生圈;

10、不会游泳者,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要游到深水区;

11、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,以防抽筋。




 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,更是祖国的未来。为了孩子的健康,请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责任,时刻把孩子安全放在首位,与学校携手共同为孩子构筑一道安全防线,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!